杭州市人民政府關于調整市區最低工資標準的通知
杭(hang)政(zheng)函(han)〔2024〕37號
各區、縣(市)人民政(zheng)府,市政(zheng)府各部(bu)門、各直屬單位:
根據(浙(zhe)政發〔2024〕3號)精神(shen),結(jie)合我市(shi)實際,決(jue)定(ding)從2024年1月1日起,將我市(shi)市(shi)區月最低工(gong)資標(biao)準(zhun)調整(zheng)為2490元,非全日制(zhi)工(gong)作的(de)最低小時工(gong)資標(biao)準(zhun)調整(zheng)為24元。
各縣(市)根據當(dang)地(di)經濟發展水平,研究(jiu)確定當(dang)地(di)最低(di)工資標準(zhun)并(bing)予以公(gong)布。
前發(杭政函〔2021〕69號)同時廢(fei)止(zhi)。
杭(hang)州市人民政府
2024年5月8日(ri)
(此(ci)件公開發(fa)布)
來源:杭企e站



